“你是神医花家的人?那我还是江南归家的人呢!”郎中虽然不是武林中人,对这些大名鼎鼎的家族倒也听得多了,张口就来。他拿着扫帚把花不谢乱棍打出医馆外,吹胡子瞪眼道:“臭小子,还两三钱银子,你把自己洗洗干净卖了看看值不值两三钱银子?滚!”
后来,花不谢还陆陆续续找到了三家别的医馆,对话大同小异,结局完全一致——都是被人抡着扫把赶出来。于是,他终于发现,原来,人只有在有钱的时候才可以闯江湖,没钱的时候,只能被江湖闯。
花不谢很饿。
因为找不到工作,他已经好几天没吃过一顿饱饭了。他两眼发花,头重脚轻,冷汗直冒。他为自己诊了诊脉,顺手在山里挖出一些对症的草药——他从小跟着父亲采药,这事儿干得轻车熟路。他把药熬成了浓浓的一锅,痛饮两大碗以期药到病除。草药又苦又涩,喝得他从头到脚都泛着苦水,扑地就呕,差一点没把胃汁吐出来。最后他终于明白,他这病症,需要的不是药,而是实打实的米饭。
可怕的不是饥饿,而是饥饿的时候闻到饭香。
那一晚,花不谢闻到了一股让人陶醉、让人痴迷、让人疯狂的饭菜香气,香味勾走了他的魂魄,留下他一具行尸走肉一边唾弃自己,一边手脚利索地翻了墙。
那是镇子里最有钱的一个员外家的宅院,那天主人一定是摆了宴席,厨房做了足足十几个菜,其中大半都没吃完,全搁在厨房。
花不谢好不容易瞅准了一个没人的空档,飞速溜进厨房,对着猪肘鸭掌鹅翼鱼头不争气地流了口水直了眼,刚拎起半个烤鸡开始啃,就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。
凭着他在武林世家里练出的卓越耳力,脚步声来得太快,此刻他不论是翻窗还是夺门都必然会被发现,千钧一发之间,他灵机一动,矮身钻入了烟囱的烟道之中。
这本是一招出其不意、巧夺天工、惊世骇俗的完美躲避,花不谢将时机、力道、速度都拿捏得无比精准,万万没有任何出差错的可能。
然而那一天,大约是紫微星动,万物化劫,他千算万算,又怎能算到,这一个人往里钻都要钻得十分勉强的烟道里,居然已经塞了一个人。
那人塞得艰辛,花不谢钻得迅速,“咣当”一下,脑门对着脑门,肩膀撞着肩膀,胳膊戳着胳膊,由于接触实在过于紧密,有一瞬间,花不谢以为他要和那个人合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