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酒壶也没个说明书,光靠自己猜测,还真是令人不爽呢。
“七姐,你的手摸着真舒服!”六丫突然出声。
收回神的项瓷垂眸看向六丫,看着她懵懂又干脆的眸子,内心揪揪的疼。
自己的手很舒服?
她在家别说干农活,连家务事都不怎么做。
最多的就是上山采蘑菇,挖野菜,偶尔再拖一两捆柴火回家。
其它的时候,她真就如个大家闺秀般,读书写毛笔字画画,养的娇贵又可爱。
她家在这几座山坳坳里,可是出了名的书香世家。
小山村的书香世家,那也是书香世家。
她这个虽然早产,却自带异彩,还容易出事的闺女,可是全家人捧着才活到这么大的。
这一双手又怎么会粗糙?
按理说,她这个年纪的姑娘,和三岁的六丫比起来,应该是六丫的手更柔软才对。
却没有想到六丫却能说出这句话来,真是可怜又心疼。
项瓷不知道怎么回答,强装出一抹微笑:“我最喜欢六丫了。”
六丫的笑容灿烂,眼睛弯弯像月亮:“我也最喜欢七姐。”
项瓷给了六丫一个可爱的笑容,两人牵着手摇晃着朝前走。
项龄看着一大一小牵手的两人,狐疑的目光,从大的身上移到小的身上。
什么时候,她们的关系这么好了?
大家不是一起同吃同住的吗?
因着大家猜想,小七救人是拿自己的命来救的,所以家人们没有告诉小七这种猜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