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

白云:“时间过去太久,有些记不清了。但我仍记得他的剑意‘重剑无锋,大巧不工’。”

西门吹雪颔首:“与我所求剑道异曲同工。”

他的乌鞘长剑没有玄铁剑那样重,轻盈、飘逸,但同样古拙朴素,不再追求外观。

真正的剑技不再追求技巧,顺其自然,依照规律来做,再简单的招式也能练成绝世之剑。

白云:“叶孤城或可与他一战。”

西门吹雪:“叶孤城的剑法如何?”

白云:“花里胡哨,光芒四射,眼花缭乱。”

西门吹雪:“……”

明白了,就像你先前的衣着打扮那样。

万梅被管家带着去沐浴更衣,西门吹雪和白云都被冷落了。

西门吹雪习以为常,带白云前往自己的库房,“现在找人铸剑,至少十几天后才能铸成,你可以在这里挑一柄剑,暂且使用。”

白云:“你也为万梅铸剑了吗?”

西门吹雪:“万梅初学剑法,尚未找到适合自己的剑。我想等他剑法大成,让他自己选择。”

白云安心了。

还以为西门吹雪双标呢,给白云铸剑,给万梅就随便挑一把。

虽然他要真的这么做了,沈稚也不能说什么。

沈稚逐渐了解到西门吹雪的为人,对他愈发认可。

白云道:“你待他真好。”

他的语气很平淡,西门吹雪却不难看到平淡下隐藏的羡慕。

以他的身份,本该地位超然,被城中百姓视若神明,敬重有加。

白云城比万梅山庄的势力更广,财力更强,叶孤城的剑道也比他更胜一筹。

白云却沦落在外,有家不能回,和他的主人形同陌路。

西门吹雪看得出来,白云更喜欢华美的东西,对外形漂亮的剑关注的时间更长,最后却移开了目光,选择了一柄平平无奇的长剑。

这柄剑的剑鞘是棕色的,上面没有花纹,剑柄只做了简单的防滑图案,质朴极了。

西门吹雪记得,这柄剑的价格也很便宜,他十六岁那年用了两个月,就把它换掉了。

西门吹雪神情复杂,“你不必如此,尽可以选自己喜欢的。”

白云:“我喜欢这个。”

低调!

朴素!

不怕被抢劫!

白云爱惜地抚摸着剑刃,他也是有剑的人了。

身为剑客,要把它当成手机一样爱护,无论价格昂贵还是低廉,它都会陪伴自己好几年,关键时候还能救命。

白云:“这把剑保养的很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