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甩掉挎包,背对着他,粗喘大气,胸口起伏。
方牧昭握着任月胳膊,把她转过来。手背刚挨了几巴掌,青筋暴凸,微微发红,扣在她白皙的胳膊上,对比强烈。
任月手掌红得更明显,火辣辣的,攥紧不让他发现。
方牧昭开门见山:“她是我老板的情人。”
熬夜和生气榨干了任月的表情,她抬头顶着一张死人脸,像对方牧昭翻了无数个白眼。
整张脸只能翻译出两个字:不信。
方牧昭自嘲:“你觉得我买得起梵克雅宝么?”
任月头晕眼花一瞬,眼前的黑影似乎变成一颗颗梵克雅宝的四叶花型。
她终于讲了第一句话:“难怪那天你对梵克雅宝反应不一样。”
方牧昭要是说那条梵克雅宝就是他买的,任月准要气炸。
方牧昭工作特殊,说谎如吃饭,开口便道:“老板给她的怀孕奖励,我看到她戴才懂品牌名。手链漂亮,很衬你的肤色,我只是觉得跟她撞款不太舒服。”
任月听不出逻辑错误,没有其他证据,也不可能简简单单相信他。
她反驳:“你说什么就是什么,谁知道你是不是买完一条没钱再买第二条?”
方牧昭倒逮住她的漏洞,“我想给你买,你不要,不是我买不起。”
任月:“是,你买得起,你十条都能买得起,十个情人都养得起。”
任月正在气头上,方牧昭的解释适得其反,她总能找到不满意的地方反击。
方牧昭只气运气不好,“你说得对,我养十个情人,开保时捷装不下,开货拉拉才够装。”
若是普通矛盾,任月早被他逗笑,这回笑不得,哭不能,光喘着大气胸口憋闷。
方牧昭骂了一句,一屁股坐到椅子上,双肘支着膝头,双手撑一下夙夜未眠的脑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