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九心里暗暗叫苦,他以为上次暗示得够明白了,这位爷还没开窍。
他心一横,索性直说:“老大,你是不是喜欢盛小姐?”
“喜欢?”
喻时的世界里,有谋划,有算计,有较量,唯独没有“喜欢”这种陌生的东西。
他甚至没有对食物和物品的偏爱——除了对乌彪,它更像不会开口的伙伴,因而不同。
阿九对他的困惑心里了然,毕竟这么多年了,也是铁树开花头一遭。
他补充道:“不是对乌彪那种喜欢,是男人对女人的喜欢。”
喻时思考了一会儿,最后平静地说:“不知道。”
他放下笔,往后靠去,露困惑的表情,“你怎么看?”
刚才盛未夏的当面提问,让他心里感觉很古怪,他想了一圈,承认自己对这姑娘的确很不同,或许是因为乌彪——这狗带有狼的基因,非常认主,这么多年只认他,如今多了一个盛未夏。
而他现在约莫有八成把握,她就是那个很多年前,用青蒿救过乌彪的人。
阿九从没跟他推心置腹地聊这么陌生的话题,他当然是有过对象的,可让他用自己当年的混账糊涂事来当例子,有点不像话。
他前后捋了一下,开始掰手指:“上次顾家的派对,您是为了盛小姐去的,修理盛大年是为了给她出气,然后您强迫书兰小姐请盛小姐到家里吃饭,给她介绍马小姐和罗小姐认识,用乌彪当幌子跟她散步,巴巴地从老宅那里把老爷子最喜欢的点心抢来,给盛小姐路上吃,用的还是您母亲当年最喜欢的餐具,平时书兰小姐想碰都不给碰的,还有,这里本来是您从不亮在别人面前的私宅,这会儿她也来过了……”
“这要不是喜欢,那什么叫喜欢?”
喻时的眉头随着阿九的列举皱起,最后振聋发聩的问题出口,眉头已经皱出了个川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