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佩不由得又叹了口气,究意是大家都眼残了还是安平王伪装得太好。

沈佩接过好茶,这叫碧波新绿的茶是贡品,平时还真没机会喝到。沈佩陶醉地闻着茶香,对李湛泡茶的功夫赞不绝口,李湛果然一副喜色,喜欢被人夸,真可爱!沈佩偷偷窃笑。

李湛得意洋洋,心道上辈子这种风雅之事他可努力学了不少,做和尚也要做一个有文化有礼貌有气质有追求的好和尚,一个看起来飘然若仙的和尚跟一个猥琐的和尚相比,自然是像仙人的装起神棍来更有说服力,当然装起神医来也一样。他上辈子的目标原本就是一代神医,就算是装都要装出神仙风采,因而学的东西多且杂,只可惜他离开大庆时才十四岁,很多东西都还来不及学。

李湛上辈子到处奔波逃命,一个十四岁的少年能谋生手段少得可怜,活得最惨的时候丢掉了很多东西,包括到欧罗巴时丢掉自已和尚的身份,那是一片对宗教十分狂热的土地,但同时却又对外来宗教极为排外。

这里的子民所信仰的神自称是最高的神,也是唯一的神,除了他没有别的神,别的神都是异端,而异端都被拉去当柴烧了!

佛教本就是比较宽容的教,李湛没法理解,但他不想被人当柴火棒,毅然放弃和尚的身份,留长头发,将自已的五官丑化想尽办法生存下去。

无论去到哪个国家李湛都记得自已来自大庆,东方的古国,无论活得怎么辛苦他都没有丢弃刻在骨头里的文化和礼仪,所以对于沈佩的夸奖他没有丝毫的谦虚!

“今天我们开始练字吧。”沈佩微笑说,之前他问过以前教过安平王的老师,都说他极为讨厌写字,所以沈佩一直给他上以讲故事为主的历史课,以免他反感不学。虽说后来知道安平王不像外人看到的那般不学无术,但李湛故意涂鸦的笔迹自然不能入他的眼。

“要用你自已的真实笔迹,之前那种小孩子涂鸦的笔迹就不要弄出来献丑了!”为免这有前科的坏学生再糊弄自已,沈佩赶紧补充说。

已经没必要在沈佩面前装什么了,李湛沉下心写字,入笔、行笔、收笔纵是有所不足但却有一种流动的韵律美。

沈佩忍不住惊疑,这不是初学者,转念一想又气愤,这死孩子装蠢扮呆上瘾了是吧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