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620"放火自焚案告破 男子开煤气自杀
时间:2007-06-30 01:31:08 来源: 作者:
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消防局获悉,6月20日发生在海珠区某大学的亡人火灾案告破,经市消防局火调科和海珠公安分局共同认定,“6·20”事故定为放火自焚案件。
6月20日14时20分许,位于海珠区某大学东南区的某幢201房发生火灾。火势于14时44分得到控制,15时03分基本扑灭大火,并在现场发现一具被烧焦的尸体。
6月20日14时20分许,位于海珠区某大学东南区的某幢201房发生火灾。火势于14时44分得到控制,15时03分基本扑灭大火,并在现场发现一具被烧焦的尸体。
经现场初步调查发现,是一栋正在拆迁的砖木结构的老房子,共两层,第二层着火,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,火灾中一名男子死亡(经调查死者为张××、男、41岁、广州人、无业,系该大学教职工子女)。
警方通过对着火场所的燃烧痕迹、火势蔓延方向、物品炭化、玻璃碎片、液化气瓶的破坏程度、门锁的开启、尸体的状况等系列物证的勘察,初步认为这是一起放火自焚案件。后经对各相关调查人员的进一步调查证实,该男子的父亲曾为该大学教师,该男子现住着其父亲留下的一套老房子,老婆也与其离了婚。该男子没有工作,只是依靠其父亲留下的房子出租为生,后来因为拆迁,学校划拨了一间一房一厅的小房子供其居住。
因为感到失去经济来源,该男子遂于6月20日送其小孩上学时,在小孩书包里留下一封遗书和七千元,然后在房间里拧开煤气阀自杀。(记者李栋 通讯员严青、张庆文)
本文转自朝9晚5网站http://www.day95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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